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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布时间:  2016-01-18   作者:     访问量:91 

 

市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2016年1月15日上午7时10分,和县历阳镇城西社区胡庄村发生一起烟花爆竹爆炸事故,造成2人死亡,1人失联,7间平房倒塌损毁。

    事故发生后,市委书记张晓麟、市长魏尧分别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全力抢救人员、科学施救、查明原因、妥处善后。省公安厅治安总队总队长桑宝庆,省安监局副巡视员杜雪峰,市委常委、副市长季翔,市安监局局长丁以慧,县委书记刘殊,县长戴瑞等领导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指导现场救援及事故调查等工作。

    事故暴露出当前我市一些地区和部门仍然存在监管执法不严格、隐患排查不深入、打非治违不彻底等问题。为深刻吸取此次事故教训,全面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现就进一步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举一反三,狠抓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

    各地区、各部门单位要针对岁末年初生产、经营、建设、运输等活动繁杂和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频繁的特点,突出重点行业领域,深化各类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检查力度,坚决遏制事故多发势头。

    烟花爆竹行业,要按照马安〔2015〕17号文件要求,着力深化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旺季“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各级安全监管、公安、质监、工商、交运、城管、邮政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联合行动,通过暗查暗访、随机抽查、“回头看”检查等方式,深查问题、彻查隐患,对非法违法行为和重大安全隐患,一经发现,坚决从严查处、打击到位。要继续通过稽查巡查、联合执法、重点包保等方式,加强对重点地区非法违法行为的整治。对涉嫌犯罪的,要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依法加强对涉嫌犯罪的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刑事责任追究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2〕116号)要求加大追刑力度。要按照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治理的要求,继续强化对烟花爆竹批发、零售企业的监管。

    非煤矿山行业,要结合大检查“回头看”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尚未进行整改或者整改不到位的,及时采取行政执法措施,依法追责。要立即组织开展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采空区专项治理和防中毒窒息事故专项整治。要对照《金属非金属矿山禁止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第一批)》(安监总管一〔2013〕101号)组织专项检查,对没有按期淘汰目录中设备及工艺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依法按上限实施罚款。要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严防十类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的通知》(安监总管一〔2014〕48号)要求,把严防十类事故作为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的重点,依据风险分级和专家“会诊”监管结果,有针对性地制定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严防十类事故的专项整治方案。

    危险化学品行业,要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做好安全设施的定期检测检验工作,采取切实有效的安全措施,抓好冬季生产装置设施、管线防冻、防滑、防泄漏、防中毒等防护措施的落实。要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安委明电〔2015〕3号)要求,持续危险物品排查整治。

    道路交通领域,要组织对辖区道路、运输企业、营运车辆、营运驾驶人员开展一次全面的隐患排查摸底活动,对重大安全隐患实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在坡道、桥梁、临水临崖等重要节点,设置必要的安全防范设施和警示标志。要总结近年来低温雨雪天气应对工作中的经验教训,认真做好雨雪冰冻等极端天气条件下的应急管理和救援准备,坚持主动、及时、科学、有效应对,全力以赴保安全,千方百计保畅通,尽最大努力降低恶劣天气对道路交通安全造成的不利影响。

    建筑施工领域,要切实加强建筑领域源头管理,督促落实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切实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严防高坠、电击、坍塌、机械伤害、物体打击等易发事故的发生。要狠抓现场施工机械,尤其是塔吊、施工电梯、物料提升机等特种设备和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落实特种设备检测检验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坚决杜绝不合格施工机械进入施工现场和带病运行,严禁无证上岗。

    消防领域,要深入开展“清剿火患”行动,突出“三合一”和“多合一”场所、高层建筑和地下空间、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出租屋、中小学和幼儿园,以及养老院、福利院、救助管理机构和劳动密集型企业等重点场所、重点部位,尤其是对城中村、大排档、餐饮(小吃)一条街等使用液化气的人员密集场所,开展“过筛子”、“地毯式”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实行挂牌督办,紧盯不放。要加强居民冬季取暖教育,严防用电等引发火灾,全力做好圣诞、元旦等重大节点的消防安全保卫工作。

    同时,要继续深化油气管道、涉氨制冷、粉尘涉爆、民爆、特种设备、旅游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坚决防范事故发生。

  二、全面排查,切实整改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各级、各部门单位要持续深入抓好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深化“严执法、排隐患、强管理”专项行动,督促企业认真开展冬季安全检查,全面排查整治各类事故隐患。要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工作,着力抓好前期检查发现的隐患整改工作,定期复查、逐一验收,确保整改到位,对整改责任不落实的,要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要严格落实《马鞍山市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四项工作制度》,广泛组织开展暗查暗访,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列出清单、建立台账,掌控安全底数;要坚持将各种渠道排查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及时通报本级安委办,并严格落实挂帐隐患的整改督办责任,建立隐患发现、登记、建档、整改、销案的闭环管理体系;要坚持每月确定、销案一批重点企业“月建月销”隐患对象,对重点隐患采取攻坚措施,督促按期治理完成,以点带面提升隐患治理整体水平;要严格执行重大安全隐患分级挂牌督办制度,逐项明确实施主体、责任主体、工作程序、整改要求和问责措施,确保及时整改到位。

    要牢固树立“隐患等同事故”的理念,坚持防患于未然,以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为有效载体,督促辖区内、主管行业内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切实履行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自觉开展隐患自查自报,并对排查上报的隐患跟踪督办,加大整改治理力度,确保问题发现及时全面、处置高效有力,实现隐患排查治理的标准化、规范化、常态化。要建立检查工作责任制,实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做到不打折扣、不留死角,防止安全检查形式主义走过场,力求掌握企业最真实的安全状况,从而帮助指导企业改进安全生产工作。

 三、强化督查,确保各项部署要求落实到位

    当前,市政府安委会正在组织开展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工作,各考核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结合考核工作深入各地区、各部门和重点企业,现场督促指导各单位切实履行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行业监管和企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扎实谋划、部署、开展好安全生产各项重点工作。各被考核单位要切实落实考核组提出的工作要求,深刻汲取各类事故教训,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站在全面实施依法治安,着力深化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的高度,结合实际探索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创新的具体措施,全面提升安全生产工作水平。

    春节即将来临,国家、省“两会”即将召开,各地区、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2015年四季度市政府安委会全体成员会议精神,全面迅速开展安全生产再检查再落实,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责任和措施,将安全生产要求落实到各个环节,扎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6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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