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安监总办[2014]49号)和马鞍山市安监局《马鞍山市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细则(试行)》(马安监[2015]38号)、《马鞍山市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规则》(马安监〔2016〕5号)等有关规定,经市安全生产协会组织评审,决定核准安徽越众光伏科技有限公司、马鞍山市通盈物流有限公司、安徽景隆金属材料有限公司、马鞍山市中工机械刃模厂、马鞍山市维泰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马鞍山市恒峰机械有限公司、马鞍山市智峰机械有限公司、安徽天沃重工机械有限公司、马鞍山微观艺术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科兰建筑材料(马鞍山)有限公司、安徽建发电气设备有限公司、安徽康佳绿色照明技术有限公司、马鞍山市源航耐磨材料有限公司、安徽哈科数控机床制造有限公司、马鞍山奥特佳机电有限公司、安徽意博润滑科技有限公司、马鞍山市郎能电子有限公司、马鞍山市佳士达锻压机床厂、圆融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市联润食品有限公司、马鞍山市申力特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安徽锋利锐刀片制造有限公司、马鞍山市瑞东仪表有限公司、安徽恒意硬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豪远电子有限公司、马鞍山六菱科技有限公司、马鞍山市海达船舶配件制造厂、安徽港泰机械制造集团有限公司、马鞍山港涛机电设备安装有限公司、马鞍山市三江机械有限公司等30家企业为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现予以公告,有效期自公布之日起3年。
马鞍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