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安监总办〔2014〕49号)、《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皖安监规〔2014〕133号)和《关于印发马鞍山市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细则(试行)的通知》(马安监〔2015〕38号)等有关规定,经市安全生产协会组织评审合格,决定核准安徽赛诺制药有限公司、安徽硅宝翔飞新材料有限公司、安徽威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马鞍山用心油漆厂、安徽金桐精细化学有限公司、安徽意尔涂料制造有限公司、马鞍山市晨虹气体有限公司、安徽同心化工有限公司、马钢气体销售分公司、安徽长江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气体分公司、马鞍山华福合成材料有限公司、安徽海顺化工有限公司等12家危险化学品企业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现予以公告,有效期自公告之日起3年。
马鞍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