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安监总办[2014]49号)和马鞍山市安监局《马鞍山市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细则(试行)》(马安监[2015]38号)、《马鞍山市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规则》(马安监〔2016〕5号)等有关规定,经市安全生产协会组织评审,决定核准含山县杰成铸造厂、含山县峰林铸造厂、安徽省含山县林通铸造厂、鹏码新材料(安徽)有限公司、马鞍山市万鑫铸造有限公司、安徽庆辰木业有限公司、含山县承力铸造厂、当涂县龙山桥冶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马鞍山虹润彩印有限责任公司、马鞍山市飞凡机械有限公司、当涂县华胜电子元件制造厂、马鞍山星球银幕科技有限公司、马鞍山立马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安徽省运酒厂集团有限公司、安徽奥发高铁桥梁模板有限公司、安徽省含山县林头大贵铸造厂、安徽恒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马鞍山粤美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奥丽雅日用化妆品(马鞍山)有限公司、当涂县金龙机械有限公司、安徽弛安消防设备制造有限公司、马鞍山马钢利民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马钢利民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协力分公司、马鞍山市利民铁渣利用有限责任公司、马鞍山市东方仪表有限公司、当涂县太白制衣厂、马鞍山市松林刮刀锯有限公司、安徽省求精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安徽长江精细硅粉有限责任公司、马鞍山市兴祥金属材料工贸有限公司、马鞍山圣辉电机有限公司、马鞍山市中元机床制造有限公司、和县科嘉阀门铸造有限公司等33家企业为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
现予以公告,有效期自公布之日起3年。
马鞍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