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安徽省安全评价机构
行业自律公约》等规范的通知
各安全评价机构:
根据《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2号)和省政府安委会《关于加快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省安全生产协会于11月24日在合肥召开了全省安全评价机构负责人会议。会议讨论并通过了《安徽省安全评价机构行业自律公约》、《安徽省安全评价机构行业自律工作规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附件:
4、安徽省安全评价机构行业自律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名单.docx
安徽省安全生产协会
2018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