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安监总办[2014]49号)和马鞍山市安监局《马鞍山市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细则(试行)》(马安监[2015]38号)、《马鞍山市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规则》(马安监〔2016〕5号)等有关规定,经市安全生产协会组织评审,决定核准安徽华晨环保设备有限公司、马鞍山裕祥智能装备科技有限公司、马鞍山市鑫洋永磁有限责任公司、含山县金石建筑材料有限公司、马鞍山盛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安徽方信立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安徽仕高玛精密铸件有限公司、马鞍山市南山利民公司、安徽天开路桥有限公司、马鞍山钢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马鞍山南山开发公司、安徽瑞丰管业有限公司、马鞍山市恒建机械有限公司、太祥电子科技(马鞍山)有限公司、马鞍山瑞美塑业有限公司、安徽日发纺织机械有限公司、马鞍山市佳联机械有限公司、马鞍山市浩宇仪表有限公司、马鞍山力博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安徽江南液压机床制造有限公司、安徽桑瑞斯环保材料有限公司、含山县兴广道路设施制造有限公司、马鞍山市华达冶金机械有限公司、马鞍山市江发劳动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等25家企业为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
现予以公告,有效期自公布之日起3年。
马鞍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