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安委办(皖安办[2017]70号)文件精神,乌江镇被列为马鞍山市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唯一试点镇。为了完成改革试点工作任务,该镇强化措施,多举措推进安全生产领域专项整治。
一是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化。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分管领导包片到行政村,行政村干部包片到村民组,15个行政村设安全生产检查员(信息员)1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用于安全生产监管设备物资采购、人员岗位津贴、业务培训等。
二是应急救援管理制度化。推进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管理体制改革,按照政事分开原则,修订《乌江镇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乌政[2017]156号)和《和县乌江镇火灾事故应急预案》(乌政[2017]6号),成立应急管理领导小组,配强政府应急救援人员装备,鼓励成立民间应急救灾组织,积极推动区域联动和部门联动,组织实施应急救援演练3次,参演人数200余人,出动各类救援车辆50余辆,有效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三是安全准入严格化。制定实施了《乌江镇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批备案办理指南》(乌政[2017]8号)、《乌江镇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乌政[2017]197号),严把有关建设项目安全准入条件。严格执行《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严把许可准入门槛,设立专项资金用于整治烟花爆竹经营户的经营行为。坚持监管与便民服务相结合原则,优化工作流程,简化办事环节。
四是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列入政府全年安全生产工作计划,镇政府实行“以奖代补”的措施,鼓励企业单位创建标准化建设,并把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作为企业评优评先的主要考核目标,对未按要求创建和复评的企业列入安全生产重点监管名单。目前累计完成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48家,正在实施创建企业6家。从本质上提升了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五是执法行为规范化。执行“双随机、一公开”,采取日常检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联合执法与交叉互检相结合、双随机执法检查与暗查暗访相结合等方式,对重点行业、重点部位、重点时段的执法监管做到全覆盖。共出动检查人员1200多人次,累计检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760家次,查出各类安全隐患与问题4000余条,立即整改3300余条,限期整改700条,整改完成率95%。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制度,加强与公安、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协调配合,完善安全生产违法线索通报、案件移送与协查机制。共协查、查处、移交案件15起,拘留违法人员2人,查处非法物品1081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