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已成立善后工作组,全力做好善后工作。
山东省政府已成立事故调查组,调查工作已全部展开。初步查明,事故系“金海翔”号货轮三副的操作行为所致,公安机关已控制相关人员,调查工作仍在进行之中。事故责任查清后,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
福建省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已派相关负责人来山东参与事故处理。
国家卫健委25日连夜安排组建国家医疗专家组,乘26日最早航班赶赴威海指导伤员救治工作。国家专家组由北京协和医院的重症医学、呼吸科、神经内科3名专家组成。
过往案例
据意静科技了解,二氧化碳气体灭火系统此前已多次出现事故的案例。
2018年9月4日,韩国三星一座芯片工厂发生有毒气体泄露,地点位于装有灭火设备的地下室。事故导致一名工人死亡、两人受伤。据称,从设备中泄露的二氧化碳导致了这起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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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3月,同样在韩国三星发生过类似的事故。当时,一名50多岁的派遣工在京畿道水原市的三星研发中心死亡,原因也是二氧化碳泄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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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7月21日上午11时左右,云南省图书馆内灭火系统二氧化碳气体发生泄漏,导致39人不同程度中毒。据云南省文化厅负责人介绍,21日上午11时左右,云南省图书馆三楼存放消防设备的房间内,灭火系统二氧化碳气体出现泄漏。新华网,记者李倩
二氧化碳灭火系统为什么不能应用于经常有人停留
根据二氧化碳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193(2010版)规范条文:
1.0.5A 二氧化碳全淹没灭火系统不应用于经常有人停留的场所。
3.2.1 二氧化碳设计浓度不应小于灭火浓度的1.7倍,并不得低于34%。可燃物的二氧化碳设计浓度可按本规范附录A的规定采用。
条文解释:
1.0.5A 考虑到二氧化碳灭火系统一旦发生误喷或泄漏,很可能对人员造成伤害。在我国曾先后发生过几次不同程度的二氧化碳灭火系统误喷及储瓶间二氧化碳泄漏事故,造成了人身安全事故。为避免因系统误动作或泄漏引起的人身伤害,规定经常有人停留的场所不应采用二氧化碳全淹没灭火系统。
二氧化碳有哪些危害
低浓度二氧化碳对呼吸中枢有兴奋作用,高浓度时对中枢神经系统有麻醉作用,常同时伴有空气中氟含量降低所致缺氧血症,同时还能抑制呼吸,导致一系列中枢神经症状。
人进入高浓度二氧化碳环境,在几秒钟内迅速昏迷倒下,反射消失、瞳孔扩大或缩小、大小便失禁、呕吐等,更严重者出现呼吸停止及休克,甚至死亡。固态(干冰)和液态二氧化碳在常压下迅速汽化,能造成-80~-43℃低温,引起皮肤和眼睛严重的冻伤。
慢性影响:经常接触较高浓度的二氧化碳者,可有头晕、头痛、失眠、易兴奋、无力等神经功能紊乱等。在生产中是否存在慢性中毒国内外均未见病例报道。
二氧化碳不同浓度对人体的影响
空气中二氧化碳体积占1%时,会使人感到气闷,头昏,心悸;空气中氧化碳体积占4%-5%时,会使人感到气喘,头痛,眩晕;空气中氧化碳体积占10%时,会使人神志不清,呼吸停止,以致死亡。
七氟丙烷灭火系统产品零部件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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