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按照消防救援局《“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应急消〔2019〕95号要求,省消委会办公室制定了11类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标准,现面向社会公开发布。各单位应对照整治标准,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安徽消防在线将通过11期微信,为大家详细介绍这11类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标准。
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排查整治标准
第一条 落实主体责任,全面开展“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活动。对自查自改情况要登记造册,建立隐患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并按要求向当地消防部门报告备案。建立“五实十岗”责任体系,让所有人员“人人入岗、岗岗有责、在岗担责、压实链条”,着力提升单位“四个能力”和员工“一懂三会”。
第二条 所在建筑应依法通过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或备案抽查;营业前必须经消防机构检查合格。
第三条 单位消防安全条件达到:
1、用火、用电无违章,不超负荷用电,不擅自拉接临时电线;
2、营业期间不超过额定人数,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设置符合要求且畅通无阻;
3、室内外消火栓完整好用,灭火器材配置齐全,自动消防设施运行正常,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完好;
4、燃油、燃气等易燃易爆危险品使用符合有关国家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5、无违章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6、未采用可燃、易燃材料装修;
7、其它消防安全条件应符合相关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
第四条 公共娱乐场所每日应确定专人进行防火巡查;营业期间的防火巡查至少每2 小时一次,营业结束时应对营业现场进行检查,消除遗留火种;值班人员夜间防火巡查不应少于两次。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第五条 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应当接受专门的消防业务培训;员工上岗、转岗前,应经过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合格;在岗人员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第六条 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公共娱乐场所应当与具有资质的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企业签订维护保养合同,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全面维护保养,确保完整好用。
第七条 消防控制室应当悬挂各类规章制度和火灾事故应急处置流程图,实行24小时双人值班制度,值班操作人员必须经消防职业技能鉴定合格并持证上岗,能够熟练掌握应急程序和操作消防控制设备。
第八条 严禁在营业期间进行设备检修、电气焊等施工、维修作业;严禁带入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禁止明火照明和燃放烟花爆竹。
第九条 公共娱乐场所应悬挂或张贴消防宣传标语,利用展板、专栏、广播、电视、网络等形式开展消防宣传教育。
第十条 在场所显著位置和每个楼层提示场所的火灾危险性、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位置及逃生路线,消防器材的位置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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