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行安全生产职责,规避安全生产风险
——关于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学习研究与探讨讲座
(二)
第1050期
(接第1049期)
一、危大工程与风险防范管理的由来
前面提到一个问题:危大工程管理、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有何特点、区别和关联?
这个问题的提出是由于在安全生产管理中根据安全生产形势和重大事件,有关领导或上级行政管理部门常常以不同方式提出一些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指导性意见和重点要求,各地随之出台相应的文件和有关规定要求贯彻落实,这些管理性文件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要求或重点前后变化较大,因而不少安全生产管理基层人员与企业管理人员对此不很适应,提出了如上的问题。
要搞清危大工程管理、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有何特点、区别和关联应当从危大工程与风险防范管理由来谈起。
危大工程与风险防范管理由来从法律法规制定与发布实施的时间段分析。
我们以建筑行业安全生产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这条主线介绍分析。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有关规定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的。与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有关的主要法规、标准规范目录清单如下,按照时间顺序整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简介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经1997年11月1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通过;根据2011年4月22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0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决定》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下简称《建筑法》)分总则、建筑许可、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建筑工程监理、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法律责任、附则8章85条,自1998年3月1日起施行。
在有关危大工程安全管理的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有不少提出本规定的上位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可见危大工程安全管理可以追溯到1997年《建筑法》的制定与发布实施。
2、《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检查标准》JGJ59简介
原建设部于1999年4月颁发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 59-99),1999年5月1日起实施。2011年12月7日住建部发布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 59-2011) ,2012年7月1实行。该标准为我国建筑施工安全检查和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最为普遍应用和引用的标准,也是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隐患查处最常用的标准。JGJ59标准共19项专项检查内容,共含189项分项检查项目,涉及隐患1102个。
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简介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是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02年6月29日通过公布,自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
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安全生产法》)的决定,自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
《安全生产法》提出了关于安全生产管理的责任要求,对危险管理和风险防范做出了规定,其中对危险物品和重大危险源做出了法定的含义。
《安全生产法》是诸多危险管理和风险防范规范性文件制定的依据。
4、《建筑工程预防高处坠落事故若干规定》和《建筑工程预防坍塌事故若干规定》简介
2003年8月15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依据《建筑法》和《安全生产法》印发《建筑工程预防高处坠落事故若干规定》和《建筑工程预防坍塌事故若干规定》(建质[2003]82号)。这是最早关于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常见事故防范的文件。
这是早期一份关于危险管理与风险防范的规范性文件。在安全生产管理中高处坠落始终是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内容,每年因高处坠落发生的事故起数超过60%,死亡人数达50%以上,建筑工程坍塌施工是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重大事故防范对象。
5、《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简介
为了规范行政许可的设定和实施,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根据宪法,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由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2003年8月27日通过,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应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必须遵循的法律,在安全生产危险管理与风险防范等监督管理上必须遵循行政许可管理规定。
6、《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简介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于2003年11月12日国务院第28次常务会议通过,于2003年11月24日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3号公布,自2004年2月1日起施行。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一次提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并提出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目录。
7、《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简介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是为了严格规范安全生产条件,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制定的条例。由时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于2004年1月13日首次发布,自2004年1月13日起正式施行。2014年7月2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对《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部分条款进行了修改。《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首次提出安全生产许可制度,是影响我国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法规,也是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重要依据。
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中关于有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以及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等项条件是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重要内容,也是危险管理与风险防范监管的重要依据。
8、《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简介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于2004年6月29日建设部第37次部常务会议讨论通过,2004年7月5日建设部令第128号发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为了严格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提出了有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及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的预防、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以及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等管理要求,企业不具备这些条件不得从事建筑施工活动。这部规定对全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有重大的影响。
9、《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和《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简介
2004年12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制定并印发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和《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建质[2004]213号),首次提出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有关规定。
10、《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6号)简介
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行政法规,2007年12月22日经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6号),于2007年12月28日公布,自2008年2月1日起施行。
11、《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简介
依据《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2008年1月8号经建设部第14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于2008年1月28日以建设部令第166号文件形式发布,自2008年6月1日起施行。该文件对纳入特种设备目录在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安装、拆卸、使用的起重机械提出了关于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租赁、安装、拆卸、使用实施监督管理。
该文件发布后,各地围绕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有关规定纷纷制定了本地区的相关规定,对当前我国建筑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影响极大。
12、《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简介
2008年5月13日,为进一步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全面落实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及《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修订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原《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和<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的通知》(建质[2004]213号)中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同时废止。
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是建设工程危险管理和风险防范的重要工作要求,有关法律法规度都有明确的法律依据。该文件的制定与修改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13、《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简介
2009年5月13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定并印发《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并立即执行。原《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和<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的通知》(建质[2004]213号)中的《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废止。
我国安全生产管理中关于危大工程管理均有明确的责任划分和管理要求,这是自《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出台后有关部门和各地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均制定了相应的规定,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的相关文件对企业开展安全生产管理产生重大的影响。
14、《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7号)简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13次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14年6月25日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7号发布《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自2014年9月1日起施行。
自《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出台后有关部门和各地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均制定了相应的规定,本规定进一步提出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产生重要的影响。
15、《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安委办〔2016〕3号)简介
2015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127次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上指出:“对易发重特大事故的行业领域采取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推动安全生产关口前移”。2016年4月28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印发《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安委办〔2016〕3号)提出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导思想和主要工作目标,开展试点工作,并确定了具体的试点地区,文件提出了着力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强化安全生产技术保障、严厉打击惩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全面加强安全生产源头治理、着力加强保护生命重点工程建设和切实提升事故应急处置能力等要求。
这是自《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出台后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提出的有关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的有关规定。
16、《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安委办〔2016〕11号)简介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着力解决当前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频发势头,2016年10月9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安委办〔2016〕11号)又一次提出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总体思路和工作目标,提出了着力构建企业双重预防机制、健全完善双重预防机制的政府监管体系、强化政策引导和技术支撑以及有关工作要求等实施意见。
这是自《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出台后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发出的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该文件发出后,各地各部门研究制定也相应办法,有的地区和部门迅速制定了相关实施规定。
17、《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简介
2016年10月11日下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了《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在我国安全生产“极端严峻”形势下,2016 年 12月18日,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正式公布,《意见》是历史上首次以党 中央、国务院名义印发的关于安全生产的文件。文件提出“研究修改刑法有关条款,将生产经营过程中极易导致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违法行为列入刑法调整范围”和“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原则。
18、《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简介
2018年2月12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37次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于2018年3月8日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发布第37号形式发布,自2018年6月1日起施行。该规定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做了较大的修订,但未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做出废止的规定。
自《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出台后有关部门和各地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均制定了相应的规定,《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出台再一次对建筑施工企业开展危大工程安全生产管理产生重大影响。
19、《建筑施工易发事故防治安全标准》JGJ/T429-2018简介
2018年2月14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公告,公布批准《建筑施工易发事故防治安全标准》为行业标准,编号为JGJ/T429-2018,自2018年10月1日起实施。该标准为推荐性标准,该标准称:为预防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在施工过程中易发、频发的生产安全事故,保障施工安全,制定本标准,本标准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现场易发事故的防治安全管理。标准涵盖坍塌、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触电、起重伤害和其他易发事故等七大项危险防范管理要求。
20、《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质[2018]31号)简介
为贯彻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2018年5月17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质[2018]31号),就有关《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问题做了相应规定,同时明确《关于印发〈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09﹞87号)自2018年6月1日起废止。
……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和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等要求均以《安全生产法》为依据,在对实施“五大高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管理要求基础上提出来的,其特点都是着眼于危险管控和风险防范,相互关联、没有严格的区别。
(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