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安全月活动即将结束,但“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这个话题不应结束。在安全月活动接近尾声谈这个话题很有意义,为此,笔者分三部分谈一谈对“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话题的感受。本期的感想是——
防风险必须要有针对性
第1206期
在本次安全月活动中到处围绕“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的话题再展开。这是一个很好的话题,但是何谓风险?如果大家都是围绕统一风险开展讨论,那么这样的话题就变得无味,或者流于形式主义的东西。
实际上,站在不同的位置,或身处在不同的单位其风险是不一样的。本次安全月活动的许多培训或宣讲班上,宣讲人员按照有关文件照本宣读地大谈风险,但大多数的情形是台下的人无动于衷,很难产生共鸣,培训或宣讲走过场也就不言而喻了。
还是以某危大工程安全管理培训班学员提问为例,学员问道“我单位已具备实施危大工程安全管理资格并取得资质,为何还要到外面找专家论证,上位法的依据在哪?”有没有上位法的依据查一下便知,可以肯定地说是没有上位法的依据的,我们将专门解答。实际上这句话包括了另一层意思,即老师所讲的那些危大工程清单所含的内容或项目,有的单位没有,没有的话也就没有必要坐在这里听老师“满堂灌”了,他们也许不止一遍地在不同场合听这样的宣贯,即使有的话由于有些单位具备实施危大工程安全管理能力并取得了资格,是完全可以自行处置的,可能对于他们来讲这些所谓的危大工程风险在于他们来讲是小菜一碟。归根结底,就像儿童寓言小马过河那样,水深水浅、有无危险对于不同对象是不同的。还是那句话,连小朋友都知道的道理,在大人们搞安全生产时却忘记了告诉小朋友们的这个寓言告的含义,现在是只要谈风险不问青红皂白大家都来谈风险,而且这个风险已列出了统一的清单,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或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就是一种统一的风险清单,按照这样一种风险清单谈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带来的效果是不佳的,有可能适得其反。这就像过河,淌水过河或过桥、划船过河都有一定的风险,但是不根据过河对象和不实际上了解具体河流的状况大谈风险肯定是会出问题的,要么草木皆兵、缩手缩脚,不知安全生产管理如何去做,把安全生产管理复杂化,搞乱了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要么麻木不仁、大意失荆州,不该出的事故反而出了。
实际上,纵观当前安全生产管理,目前有关文件上所列的所谓的重大危险源、重大生产事故隐患以及危大工程都是有关部门站在各自行政管理的角度上提出的风险。而对于企业来讲,只要是管理不到位的地方都是风险,但是各个企业管理是不一样的,所以他们的风险是不一样的,管理水平高低决定了他们各自防风险的底气大小和防风险的方法以及各项措施,所以对于他们来说绝对不能以统一的文件管理形式来要求,有关政府部门昨天这样要求、今天又这种提法,最终把企业搞得无所适从,动不动组织开展统一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或“一人生病、大家吃药”或作出一律停工整改盲目的任性决定,在有关部门的乱指挥下企业自己应该做的事做不好、疲以应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做不好与有关部门统一开展风险管控、隐患排查管理等要求不无关系。
难怪一些企业听完危大工程安全管理宣贯后感慨地说:政府部门关心群死群伤,我们企业关心的是不能发生一起事故,那怕是一起无人员伤亡的事故,对于我们来说这都是不可接受的风险。“对不起,我们的风险是不一样的!”——这是一句很客观的大实话!
是的,对于政府部门来讲要做到本地区不发生一起事故是不可能,他们的关注点就是不要发生群死群伤事故,虽说有的部门从政绩来考虑,情有可原,把群死群伤事故列为风险没有问题,但还是希望有关部门要关心不是群死群伤的那些常见的事故,那怕是不死人的事故,因为安全生产管理是以人为本,珍爱生命是大家共同的目标;而对于企业来讲,他们真的怕出事故,那怕是不死人的事故,虽说有的企业完全是站在生产经营的经济利益角度来看风险,他们真的能够有这样的风险意识已经就不错了。如果企业领导也能够以人为本、珍爱生命,凭做人的良心去关注安全生产就更好了,安全红线不要设的那么严肃,把安全红线定位做人的底线就足够了。
由于风险不一样,就不能一刀切式地灌输风险防范的统一要求,必须有针对性地开展。如果我们在开展防风险教育中有针对性地开展,各自履行好安全生产职责,这样的防风险教育才有意义,才有效果。
所以,在进行防风险教育中切记:
防风险必须要有针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