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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不得不留痕迹

安全生产管理不得不留痕迹

 李钢强 

依法“留痕迹”,“互联”来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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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人看到人民日报一篇《“痕迹主义”必须叫停》文章开始发散思维,特别是从事安全生产管理的人们认为“事事要台账,处处要留痕,谁还有精力做正事?”道出了基层安全员的心声。是这样吗?真的不敢让基层安全员们试一试减少现有的“痕迹”做法,如果发生事故安全员拿不出留有“痕迹”的东西,他们能够躲得了追责?

    好好看一看这篇文章吧,它是针对行政管理干部中的基层干部而言,是为了推动地区工作、评估工作效果、评价干部发而发的感言,与安全员没有多大的关系。在生产一线直接从事安全生产的,不留“痕迹”怎能行?!

    当然,文中所说的填表格、留台账,甚至是拍照片、录视频确实繁琐,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可以减少,但再烦琐的事也是生产一线从事安全生产所必需的,不可减少!

实际上,作为行政机关来讲根本不需要做这些烦琐的事,简单的一句话就是简政放权、依法管理、科学管理。目前之所以频繁,关键的就是没有把企业该做的事交给企业,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做了不是自己应该做的正事,所以才有了这篇文章有关“干部还有什么力气做正事?”感慨。

    当前的安全生产检查过于频繁,原因就在于这些行政机关没有按照《安全生产法》有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进行监督检查”(见《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九条)要求进行检查,而是拍脑袋、依据长官意志进行检查,全然没有“年度监督检查计划”这个概念,没有依法按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开展“双随机监督检查”的意识,所以才有了目前这种各地基层干部疲于应付的局面。

    如果有关行政机关不那么繁琐的检查了,而是依法按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进行“双随机”监督检查,那么生产一线的安全生产管理不是不要再留“痕迹”了,而是更要注重留下“痕迹”。但是这样的“痕迹”不再是被动的,而是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地开展的。

    显然,生产一线的安全生产“痕迹”不少,大多数是不可或缺,没有“痕迹”就没有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没有“痕迹”就很难证明履行安全生产职责。但大部分“痕迹”并不是完全由安全员录下的“痕迹”,而应是由各岗位安全管理相关人员应记录的“痕迹”,因为安全生产人人有责,责任者本应履行职责并按照职责要求记录下各自的“痕迹”,只不过是由于过去错误的认为这些记录只是由安全员负责的缘故。所以,安全年生产责任落实很重要,只有落实各岗位安全职责,并如实记录各自履行职责的情况,保留“痕迹”不再是件难事。

    目前,“互联网+”安全管理正在兴起,利用互联网督促开展责任履行并留下“痕迹”是完全可行和势在必行的,“事事要台账,处处要留痕”对于生产企业来讲不再是件烦琐的事。例如当前“青铜安全医生”、广联达、品茗等安全软件产品已经能够实现安全检查自动留下“痕迹”并能够随即整理出相关管理文本的需求。

    实际上,只要我们依法依规设计好各岗位的相应安全生产职责要求,通过“互联网+”安全管理技术,完全可以依法做好安全生产管理“痕迹”相关工作。

    所以对于生产企业来讲依法留“痕迹”是必须的,“互联”助力给了更加快捷方便的方式,“互联”来助力给了我们很大的信心,因此安全生产信息管理前景是广阔的!

生产一线的安全管理人员不要再为“事事要台账,处处要留痕”苦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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