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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万家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和10余万名消防专业技术人才从业不需要审批

琼色:数万家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和10余万名消防专业技术人才从业

不需要审批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019年7月29日上午10时举行新闻发布会。(点击查看:发布会文字实录)请应急管理部副部长尚勇、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副局长琼色、市场监管总局认证监管司司长刘卫军介绍《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副局长琼色回答了对于消防制度审批改革以后,企业和群众能从中获得什么样的政策红利的问题:

      《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明确,公众聚集场所取得营业执照后,作出其符合消防安全标准的承诺后即可投入使用、营业;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安全评估机构办理营业执照后即可开展经营活动,不再需要到消防部门办理审批。据初步估算,这些措施实施后,全国每年将有10余万家公众聚集场所作出承诺后即可营业;数万家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和10余万名消防专业技术人才从业不再需要到消防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针对消防审批制度改革以后,如何加强对从事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安全评估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和公众聚集场所的管理的问题,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副局长琼色回答: 

      这个问题是这次消防执法改革大家比较关注的问题,也是比较担心的事情。因此,我们把它作为重要的执法改革事项进行了设计。放宽市场准入后,针对一些不具备条件的从事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安全评估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可能会违规从业的问题,我们将采取3项措施加强监管:  

      一是制定从业条件和服务标准,对场地设备、人员、服务范围、服务活动等作出具体规定,并相应增加有关罚则。  

      二是引导加强行业自律、规范从业行为、落实主体责任,让市场对消防技术服务活动进行自我调节配置,优胜劣汰。  

      三是加强对机构及其从业行为的监督抽查,依法惩处不具备从业条件、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对严重违法违规的机构和人员实行行业退出、永久禁入。  

      取消事前审批后,针对一些公众聚集场所可能会出现的违规营业问题,我们也将采取3项监管措施:  

      一是制定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标准,作为公众聚集场所作出符合消防安全条件承诺的法定依据,让企业对标落实。  

      二是实施事后核查。在规定的时限内,对作出承诺的公众聚集场所实行全覆盖例行检查。  

      三是严格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发现场所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的,依法责令其改正并予以处罚,同时记入信用记录。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撤销审批,责令停止使用、营业并从重处罚。  

      需要说明的是,公众聚集场所告知承诺管理目前还没有完全具备实施条件,应急管理部正积极与有关部门进行沟通协商,争取尽快实施。


链接:消防百事通  https://mp.weixin.qq.com/s?__biz=MjM5NDQzNTk0Mw==&mid=2650291621&idx=2&sn=90aa27298064d418539f453ac0ab24bc&chksm=be8b5bad89fcd2bb31ca3e7d18abb18da9047fedf7a7d4d6f53322bf22efeb87ffa72919b14c&mpshare=1&scene=23&srcid=&sharer_sharetime=1564533704355&sharer_shareid=d9fdcc60a46951fed6d7a0bbdd004814#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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