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及安全生产管理必须简约化
第1245期
当前安全生产管理越搞越复杂,似乎不复杂就体现不了水平。从企业主要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到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都提出了很高的要求。有的地区哪怕是安全教育培训的老师和专家或是安全生产监管部门人员有时也不一定能够通过考试,一个普通的所谓施工升降机司机也必须掌握施工升降机的原理和法律法规等知识,否则也难以取得合格成绩。由于考核难通过,又有那么多人需要取得证书,所以就出现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各种办法,由此助长了考核发证的歪门邪道。在安全生产达标、标杆企业评比以及安全生产检查中,由于“高标准”要求、有关部门不断出台新的管理办法或规定,使得基层很为难,只能是照葫芦画瓢地疲于应付,下面往上找关系,上面走马观花、蜻蜓点水、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把关”等各种情况也都出现,要想取得“业绩”或通过检查或凭“公关”的本事或照葫芦画瓢的水平以及投入多少人员、物力与时间的努力,最终还是难以高标准要求。
实际上,安全生产管理并没有那么复杂。我们说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既然是人人有责,安全生产管理就必须是浅显的道理、明了理论、朴素的思想,有利于安全文化的普及。如果企业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作业人员费了很大的劲还是通过不了安全生产考核,这样的安全生产管理理论和知识就是在糊弄人的,达不到应有的目的。难怪有些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说,如果按照有关部门制定的那些考核大纲的要求,那么就不要从事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这个岗位了,随意选择设备管理员、施工员、质量员或项目经理,或从事法律研究和咨询,哪个岗位都比这个“背黑锅”的岗位强。这就是当前安全生产管理越来越复杂造成痛楚或伤害。
安全生产管理应当是简约化的管理,应当通俗易懂且相互之间是具有逻辑性。
先从何谓安全生产定义说起,我们可用“无危则安、无缺则全”这个很简单易懂的安全概念来解释安全生产,即可从影响生产活动或危及生产活动的四个方面来概括安全生产的“安”与“全”,而不是片面理解或解释安全生产。可以这么说当前不少安全生产定义是片面的,它们不能很好地概括当前安全生产的现代含义。
有了通俗易懂的安全生产,就可从与安全生产反义来解释生产安全事故和生产安全隐患。针对目前“隐患就是事故”新理念,我们完全可以从事故的定义或划分中不难找出隐患就是事故的科学依据和理论。
当前盛行的有关“安全员不是管安全”观点并不是凭空想象或拟造的,它是依据《安全生产法》关于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责而提出的,并且完全符合“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等安全生产管理原则。按照安全生产管理要求谁负责生产或从事生产活动谁就是管安全的,包括生产负责人和从事生产活动的班组长以及从事生产活动的作业人员,“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其道理就是与生产活动有关的所有人员都必须管安全,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由企业委派代表企业实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在某种程度上来讲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特殊情况下行使对企业负责人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但是,现在有关部门或一些地区已经把安全员这个角色完全搞复杂化了,在他们的现象要求中安全员是无所不能的管安全的“神手”,一切安全都压在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身上,其他人员反而卸下了安全生产应有的责任。这是当前安全生产管理最为严重的误区!
我们说“一岗双责”,就是说依据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理论,所有人员及其岗位包括有关政府部门、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企业的各个职位或岗位都有两项职责,一项是本职工作的职责,另一项就是与本职工作有关的安全生产职责,两者缺一不可。而在“一岗双责”要求中,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显得特殊,由于他们的岗位就是专职从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所以原则上来讲他们应当是专岗专职,没有“一岗双责”的要求,而且有关规定要求专职安全生产岗位必须是专门的不得兼行其它职责。所以,在安全生产管理中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非常重要,但是目前的情况是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常常是“写在纸上、说在嘴上、挂在墙上”没有真正落实在行动上,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形式主义现象盛行是当前安全生产管理最大的隐患!
近期,李克强总理对于安全生产管理作了重要批示,要求“细化实化责任,筑牢安全生产防线”,就是针对当前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提出的管理要求,如何“细化”安全生产责任、如何“实化”安全生产责任是摆在当前安全生产管理上的重要任务和课题,必须认真落实。
“细化”安全生产责任必须依法进行,同样“实化”安全生产责任也必须依法进行,即依据《安全生产法》细化实化安全生产责任。
企业安全生产的法定责任有多少、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的法定责任有多少以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法定责任有多少,必须依法认定,而不能随心所欲地任性增加,这是依法开展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要求,同样不能复杂化!
还有许多安全生产概念和知识,由于站在不同的位置上提出了一个概念或知识的不同解释,也困扰着安全生产管理的开展。例如从大的方面来讲,有关安全生产方针目前存在两种提法,一种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另一种提法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实际上这两种提法都是正确,但是偏偏有人特别是一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人员非得只能认定安全生产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让人感到无奈,如果你不按照这样的提法去说,有可能在安全生产考核中不合格,或者在安全生产检查中受到严厉的批评;还有的把普遍适用的“三不伤害”增加为“四不伤害”,对于普通作业人员能够做到“三不伤害”已经是尽职了,这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对从业人员提出的基本要求,至于“保护他人不受伤害”是在“三不伤害”基础上提出的更高要求适用于班组长等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但是目前在考试中如果后面这一条答不出来,有可能安全生产考试不合格。诸如此类的不断修改安全生产一些概念或知识题内容现象还有很多,确实给安全生产管理知识的普及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所以,在普及安全生产管理知识时,不是越复杂越好,而是越简单越好,并要有延续性和逻辑性,做到依法科学地宣传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知识,让更多的人通过通俗易懂的安全生产管理知识了解和履行应尽的安全生产职责,只有简约化的安全生产管理才能有效形成安全生产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