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待借此东风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监督执法改革
第1243期
近期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笔者从中看到了我国安全生产监管改革的发展方向。
这应当从今年四个月前的一次重要会议说起——
2019年3月19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四个月过后的今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这份《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充分说明对于消防执法改革是深思熟虑的。
消防安全管理应是安全生产管理最为重要的一项管理,甚至是并驾齐驱的管理,如与《安全生产法》处于同等法律地位的《消防法》。所以,从消防执法改革不难看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改革发展的方向。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安全发展理念,按照深化“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推动消防与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理念、制度、作风全方位深层次变革,打造清正廉洁、作风优良、服务为民的消防与安全生产监管执法队伍,构建科学合理、规范高效、公正公开的消防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增强全社会火灾与安全生产防控能力,确保消防安全与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安全保障,均是一脉相承的。
同样,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改革也应坚持问题导向、源头治理,从社会反映强烈的安全生产监督执法突出问题抓起,全面改革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从源头上堵塞制度漏洞、防范化解风险;坚持简政放权、便民利企,最大力度推行“证照分离”,坚决破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各种不合理门槛和限制,提升服务质量;坚持放管并重、宽进严管,把该放的权力充分放给市场,做好简化审批和强化监管有效衔接,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守住安全生产底线;坚持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健全执法制度、规范执法行为、完善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方式、加强执法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由此可以看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简政放权还将继续;安全生产的事中事后监管成为常态,实行“双随机、一公开”安全生产监管将更加明确,抽查范围、抽查事项和抽查细则以及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和频次等等将进一步以法规的形式细化;对隐患突出、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的单位,实施重点监管;建立安全生产举报投诉奖励制度,鼓励群众参与监督;将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记入信用记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纳入“黑名单”管理,依法实施联合惩戒;完善“互联网+监管”,运用物联网和大数据技术,实时化、智能化评估安全生产风险,实现精准监管;强化生产安全事故倒查追责,倒查各方主体责任、严肃责任追究力度将加大。
今后将与消防执法同样,在规范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上实行全面实施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全过程记录、法制审核、执法公示制度,严格限制处罚自由裁量权,严格执行双人执法、持证上岗、岗位交流制度。将安全生产监督执法信息全部纳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安全生产监督执法所有环节网上流转、全程留痕、闭环管理;同样,在执法队伍管理方面,制定安全生产监管人员职业规范,严格落实回避制度,安全生产监管部门与相关行业协会、中介组织彻底脱钩,做到现职安全生产监管人员一律不得在有关行业协会、中介机构兼职(任职),离退休人员在有关行业协会兼职(任职)的,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且不得领取报酬。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管理的科研、认证机构一律不得开展与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相关的中介服务;在便民利企服务方面,安全生产监管部门也将全面清理于法无据的证明材料,能够通过部门交互获取的信息不再要求单位和个人提供,安全生产监管部门为企业和从业人员免费提供安全生产培训也将成为现实,力破当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利益化将成为可能。
为此,我们期待在借助消防执法改革这股东风,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改革的开展。
来源:安全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