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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狠手了:杭州32名房东因拒改消防隐患被拘留

    出租房子当房东,竟然会被拘留吗?YES,会的,会的。6月下旬至今,杭州拘留了32人。


    1、房东葛某某

    (1)出租。葛某某,为增加收入把房屋隔成了11个房间。

    (2)消防检查。7月16日,杭州萧山公安分局新塘派出所基础中队民警对葛某某的出租房屋进行了监督检查,发现她的房屋存在诸多消防安全隐患,比如灭火器过期、电线未穿管、堆放杂物堵塞通道等,还有租客在过道上用煤气烧火做饭。民警当即责令葛某某在7日内整改完毕。

    (3)不改。7月24日民警再次上门监督检查时,发现葛某某未整改消防隐患。

    (4)拘留。对于葛某某漠视租客生命和财产安全的行为,萧山警方对葛某某处以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

2、房东王某某

    (1)出租。新塘街道文源社区房东王某某,他的出租房共计30间。

    (2)消防检查。7月18日,民警发现王某某的出租房存在电线未穿管、通道违规停放电动车、乱堆乱放杂物堵塞消防疏散通道、明火烧饭等消防隐患问题,当面责令王某某限期整改。

    (3)不改。一周后民警上门复查时,王某某并未按要求落实整改意见,其行为已涉嫌违反安全规定。

    (4)拘留。当民警告知其行政处罚决定时,王某某的态度非常恶劣,拒绝在决定书上签字。后民警依法将其传唤回派出所。最终,王某某也被萧山警方处以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

3、为啥罚的这么狠,有依据吗?

    (1)出租屋火灾风险大。一间房子改成十间,住那么多人,一起火就有可能群死群伤,死3人可是较大事故,死10人已经是重大事故了,不是闹着玩儿的。如果不认真管,里面火源多、通道不畅、消防器材缺乏,出事的概率就大很多了。

    (2)于法有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39条规定,旅馆、饭店、影剧院、娱乐场、运动场、展览馆或者其他供社会公众活动的场所的经营管理人员,违反安全规定,致使该场所有发生安全事故危险,经公安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5日以下拘留。

    另据《杭州市居住房屋出租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第15条规定,出租居住房屋集中供他人居住,出租居室达到10间及10间以上的,或者出租床位达到10个及10个以上的,视为供社会公众活动的场所。


    总之,杭州公安下手狠是狠了点儿,但这都是为了租客的消防安全,同时也是为房东着想:真的着了火,可不是拘留三天的问题,死了人,那得追究刑事责任,民事赔偿也是要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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