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2月3日),国家卫健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五版)》发布。
随着对疾病认识的深入和诊疗经验的积累,卫健委更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的频率非常高。
为了帮助每一位一线医务人员快速掌握更新的内容,我请问药师团队的袁晓安药师与第四版做了逐一比对,现在分享给大家。
第四版发布时间:2020.1.27
第五版发布时间:2020.2.03
【重要提醒】
本篇仅供医务人员查看,普通公众不具备专业知识和临床经验,很难正确理解和实践本方案,因此,普通公众切勿根据本方案自行盲目用药!
—— 冀连梅药师
【太长不看版】
与第四版相比,第五版中改动较大的4个部分:
1. 流行病学史中,新增了“有病例报告的社区”相关表述。
2. 细化了呼吸支持中的氧疗方案和机械通气方案,新增了对ARDS的挽救治疗建议。
3. 对医院感染控制的方案按照防护原则、不同诊疗环境的防护方案和特殊注意事项,进行系统性管控。
4. 新增了洛匹那韦/利托那韦、糖皮质激素的用药监护信息。
注意洛匹那韦/利托那韦相关腹泻、恶心、呕吐、肝功能损害等不良反应,同时要注意和其它药物的相互作用。
对于重型,危重型病例的治疗,应当注意较大剂量糖皮质激素由于免疫抑制作用,会延缓对冠状病毒的清除。
一、流行病学特点(一)传染源。新增:无症状感染者也可能成为传染源。(二)传播途径。新增:气溶胶和消化道等传播途径尚待明确。(三)易感人群。人群普遍易感。(删去了第四版对不同人群易感性的进一步分析)二、临床特点(一)临床表现。基于目前的流行病学调查,潜伏期1-14天,多为3-7天。以发热、乏力、干咳为主要表现。少数患者伴有鼻塞、流涕、咽痛和腹泻等症状。重症患者多在发病一周后出现呼吸困难和/或低氧血症,严重者快速进展为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脓毒症休克、难以纠正的代谢性酸中毒和出凝血功能障碍。值得注意的是重症、危重症患者病程中可为中低热,甚至无明显发热。轻型患者仅表现为低热、轻微乏力等,无肺炎表现。(删去了第四版中的“多在一周后恢复”。)(二)实验室检查。(第五版:新增了实验室检查中部分患者出现的LDH升高及部分危重者肌钙蛋白升高的特点。新增了鼻咽拭子可检出新型冠状病毒核酸的情况。)发病早期外周血白细胞总数正常或减低,淋巴细胞计数减少,部分患者可出现肝酶、LDH、肌酶和肌红蛋白增高;部分危重者可见肌钙蛋白增高。在鼻咽拭子、痰、下呼吸道分泌物、血液、粪便等标本中可检测出新型冠状病毒核酸。三、诊断标准(一)疑似病例。结合下述流行病学史和临床表现综合分析:1.流行病学史(1)发病前14天内有武汉市及周边地区,或其他有病例报告社区的旅行史或居住史;(2)发病前14天内曾接触过来自武汉市及周边地区,或来自有病例报告社区的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3)聚集性发病;(4)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有接触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是指病原核酸检测阳性者。(“流行病学史”较第四版细化,强调“有病例报告的社区”的环境接触史;强调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是指病原学核酸检测阳性者的定义。)2.临床表现(1)发热和/或呼吸道症状;(临床表现新增了呼吸道症状。)四、临床分型(一)轻型。临床症状轻微,影像学未见肺炎表现。(新增了轻型的分类。)五、治疗(二)一般治疗。(治疗内容中强调了没有确认的有效抗病毒治疗,新增了可加用利巴韦林的建议;对于抗病毒治疗强调了关注洛匹那韦/利托那韦的不良反应。抗菌药物治疗删去了第四版:加强细菌学监测,有继发细菌感染证据时及时应用抗菌药物。的描述)2. 根据病情监测血常规、尿常规、CRP、生化指标(肝酶、心肌酶、肾功能等)、凝血功能,动脉血气分析,有条件者,可行细胞因子检测,复查胸部影像学。3.(删去了第四版限定语句—— 根据氧饱和度的变化,)及时给予有效氧疗措施,包括鼻导管、面罩给氧和经鼻高流量氧疗。4. 抗病毒治疗:目前没有确认有效的抗病毒治疗方法(此句,第三版有,第四版没有,第五版有)。可试用α-干扰素雾化吸入(成人每次500万U或相当剂量,加入灭菌注射用水2ml,每日2次)、洛匹那韦/利托那韦(200 mg/50 mg,每粒)每次2粒,每日2次,新增“或可加用利巴韦林静脉注射(成人每次500mg,每日2次)”。要注意洛匹那韦/利托那韦相关腹泻、恶心、呕吐、肝功能损害等不良反应,同时要注意和其它药物的相互作用。5.抗菌药物治疗:避免盲目或不恰当使用抗菌药物,尤其是联合使用广谱抗菌药物。(删去了第四版:加强细菌学监测,有继发细菌感染证据时及时应用抗菌药物。)(三)重型、危重型病例的治疗。(本小节较之前版本改动较大,对呼吸支持中的氧疗方案和机械通气方案进一步细化,新增了对ARDS的挽救治疗建议。)2. 呼吸支持:(1)氧疗:重型患者应接受鼻导管或面罩吸氧,并及时评估呼吸窘迫和(或)低氧血症是否缓解。(2)高流量鼻导管氧疗或无创机械通气:当患者接受标准氧疗后呼吸窘迫和(或)低氧血症无法缓解时,可考虑使用高流量鼻导管氧疗或无创通气。然而,此类患者使用无创通气治疗的失败率很高,应进行密切监测。若短时间(1-2小时)内病情无改善甚至恶化,应及时进行气管插管和有创机械通气。(3)有创机械通气:采用肺保护性通气策略,即小潮气量(4-8ml/kg理想体重)和低吸气压力(平台压<30cmH2O)进行机械通气,以减少呼吸机相关肺损伤。接受有创机械通气患者应使用镇静镇痛药物。当患者使用镇静药物后仍存在人机不同步,从而无法控制潮气量,或出现顽固性低氧血症或高碳酸血症时,应及时使用肌松药物。当病情稳定后,应尽快减量并停用肌松药物。(4)挽救治疗:对于严重ARDS患者,建议进行肺复张。在人力资源充足的情况下,每天应进行12小时以上的俯卧位通气。俯卧位通气效果不佳者,如条件允许,应尽快考虑体外膜肺氧合(ECMO)。4.其他治疗措施(本节强调了大剂量糖皮质激素使用的风险,新增了对高炎症反应的患者考虑体外血液净化技术的建议。)可根据患者呼吸困难程度、胸部影像学进展情况,酌情短期内(3~5日)使用糖皮质激素,建议剂量不超过相当于甲泼尼龙1~2mg/kg/日,应当注意较大剂量糖皮质激素由于免疫抑制作用,会延缓对冠状病毒的清除;可静脉给予血必净100ml/次,每日2次治疗;可使用肠道微生态调节剂,维持肠道微生态平衡,预防继发细菌感染;有条件情况下,对有高炎症反应的危重患者,可以考虑使用体外血液净化技术;有条件时可采用恢复期血浆治疗。六、医院感染控制(本小节较之前版本改动较大,细化了防护原则、不同诊疗环境的医务人员防护细节和特殊注意事项,需要认真学习并执行到位。)(一)严格执行标准预防。医务人员按照标准预防原则,根据医疗操作可能传播的风险,做好个人防护、手卫生、病区管理、环境通风、物体表面的清洁消毒和医疗废弃物管理等医院感染控制工作,最大可能避免医院感染发生。(二)医务人员个人防护。1.所有医务人员从事诊疗活动期间均应佩戴医用口罩。2.预检分诊处:穿工作服、工作帽,戴医用外科口罩。3.发热门诊、呼吸科门诊、急诊、感染性疾病科和隔离病房:日常诊疗活动和查房时,穿工作服、一次性隔离衣,戴工作帽、医用防护口罩;采集呼吸道样本时,加戴护目镜或防护面屏;接触血液、体液、分泌物或排泄物时,加戴乳胶手套;气管插管、支气管镜检查、气道护理和吸痰等可能发生气溶胶或喷溅操作时,戴医用防护口罩、护目镜或防护面屏、乳胶手套、穿医用防护服(可加一次性防渗透隔离衣),必要时佩戴呼吸头罩。4.医务人员应当严格按照穿脱流程穿脱个人防护装备,禁止穿着个人防护装备离开污染区,以避免各个分区的交叉污染。5.医疗机构应合理安排医务人员的工作时间,加强症状监测,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者应及时排查。(三)其他注意事项。1.隔离病区的医务人员和患者通道应分开,医务人员通道应设置缓冲区。2.戴手套不能替代手卫生。3.患者及陪诊人员应佩戴口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