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能认定工伤吗?
2020年1月23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三部委共同出台《关于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有关保障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函〔2020〕11号)通知规定: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预防和救治工作中,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或因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死亡的,应认定为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严格来说,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属于乙类传染病,但未列入职业病目录,所以无法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认定工伤。十四条第七项有兜底条款: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也可认定工伤。但三部委的通知不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而是特事特办的特殊处理,或者说是一种部委解释。
二、因所在城市疫情严重,被抽到隔离社区值班,期间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能认定为工伤吗?
可以,这个涉及到对相关工作人员的理解。“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预防和救治工作中,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指的那些人? 三部委“相关人员”范围的理解:从文件的上下文理解看,狭义上还是指从事“预防和救治”工作类别的人员,典型如医护人员、医院护工、治疗机构秩序管理人员、救护车司机等等。但更多履行工作职责的护工志愿者、社区服务人员、安保人员、运送运输人员、卫生餐饮服务人员等等,他们直接参与辅助救治、疾病防控、后勤保障等工作,作为广义上预防与救治工作未尝不可,他们也是传染病高危易感对象,同样需要保护。所以,把这部分人员纳入工伤认定对象范围,解释上不违反三部委文件。
延伸一个问题,车队志愿者感染新冠病毒肺炎去世,生前他曾义务接送医护人员上下班,因这个能认定工伤吗?按人社部意见,是可以纳入保护范围的。
三、李文亮医生是治疗眼疾中感染的,为何能认定工伤?
按人社部函〔2020〕11号的精神,医护人员是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预防和救治过程中感染死亡的,才应该认定。而李文亮医生虽然不是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预防和救治工作中,但是在工作过程中感染的。人社部、财政部和国家卫健委对因工感染作了扩大解释。对李文亮医生认定工伤,实际上也是再次扩大解释。适用的法律条款,可以用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1项“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作为认定依据。
四、不是医护相关职业,单位通知复工后因工作感染病毒肺炎,属于工伤吗?
对于工作中感染疾病,能不能认定工伤的,从现行法律制度来看,是不支持的。理由是:
感染疾病,不容易分清楚是上下班路上感染的,还是工作场所感染的。如果真能分的清楚,就不能认定。对上下班路上认定工伤是有严格的规定,即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六、感染疾病认定工伤和没有认定工伤的区别?
认不认定工伤,主要在于后果。如果因感染去世,工伤有工亡待遇,即丧葬费、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没有去世,没有认定工伤感染隔离单位要付工资,认定工伤也是支付工资,只是多了护理费和伙食补助费,相差不大。
七、认定工亡了,有那些待遇?
1、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依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最新数据,2019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2359元。故2020年度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2359元×20=847180元。
2、丧葬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这个标准一般每年五月由各省市公布。
3、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公式:配偶:死者本人工资×40%(按月支付);其它亲属:死者本人工资×30%(每人每月);孤寡老人或孤儿: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注意:《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本规定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其中,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包括遗腹子女。 对于其他工伤待遇,要根据伤残等级、本人工资以及各省市相关标准计算。 附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来源:法务之家
链接:因工感染新冠肺炎能否认定工伤...? https://mp.weixin.qq.com/s?__biz=MzAxNzg3NjYwNA==&mid=2649705387&idx=1&sn=52df89d3d2330ba310c88d8f40d47b17&chksm=83c538b8b4b2b1ae0dd4d2e78db709e8dc256c7dcee462b760c0126d6a5215aa659d60f0d2b3&mpshare=1&scene=23&srcid=&sharer_sharetime=1581552783362&sharer_shareid=d9fdcc60a46951fed6d7a0bbdd004814#r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