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应急管理局(地震局)认真贯彻落实
《安徽省建设工程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省政府令291号),2020年3月3日,马鞍山市地震局组织召开《办法》贯彻落实会议。市发改委、经信局、财政局、住建局、交运局、水利局、卫健委,各县区、开发园区应急管理机构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局防震减灾科对《办法》公布以来的实施情况、修订背景、修订内容等有关情况作了介绍。与会单位对《办法》进行了认真研讨和充分讨论,并结合各自行业领域的实践经验,就贯彻《办法》提出了意见。
最后,何先文副局长强调:《办法》的公布施行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的重要举措,是落实重大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的重要手段。发展、住建、交运、卫健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建设工程安全性评价工作,市地震局做好区域内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监督管理及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的备案,为项目建设单位提高优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