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内相继发生影响较大的生产安全事故和森林火灾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3月30日,一列由济南开往广州的T179次旅客列车在行驶至京广铁路湖南郴州境内时突遇山体滑坡发生脱轨,造成1人遇难、4人重伤。3月30日,四川凉山州西昌市发生一起森林火灾,造成19名扑火人员牺牲、3人受伤。事故发生后,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分别作出重要指示批示,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及有关部门在统筹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同时,抓实安全风险防范各项工作,坚决克服麻痹思想,深入排查火灾、泥石流、安全生产等各类隐患,压实各方责任,坚决遏制事故灾难多发势头,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委书记李锦斌、省长李国英分别作出批示,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李克强总理批示要求,在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同时,抓紧抓实我省安全风险防范各项工作。
清明、春汛临近,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任务艰巨,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抓好我省相关领域安全防范工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省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入开展铁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
当前各地集中复工复产,铁路交通运输繁忙,安全生产压力加大。一要排查铁路沿线地质灾害隐患点。铁路部门要组织对铁路沿线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全覆盖排查,加强线路护坡检查和维护,存在泥石流、山体滑坡、危岩落石、高危崩塌风险的,要立即采取措施综合防范治理,确保不出问题。要加强铁路沿线巡查巡护,列车运行过程中要加强瞭望,发现危及行车安全的地质灾害隐患要果断采取拦停列车、紧急制动等措施。铁路沿线各地和自然资源、水利、应急、气象等有关部门,要与铁路部门建立日常信息沟通机制,及时发布地质灾害、极端天气监测预警信息,督促落实安全防范和防灾减灾措施。二要深化铁路沿线环境安全专项治理。铁路部门要会同当地政府、铁路公安,重点清理铁路地界红线内的违法建筑、违法侵占、违法经营问题,消除易燃易爆、影响线路基础稳定、危险物品侵限等突出隐患,实现红线内影响铁路运输安全的隐患全部清零。扎实开展高铁安全防护工程建设,落实有效的防护监控措施。三要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依法严厉打击铁路线路两侧及线路安全保护区范围内乱耕、乱建、乱采、乱挖等诱发地质灾害的活动。要推行高铁“双段长”工作制,建立健全有关政府部门、铁路公安机关和铁路部门有效联动的铁路外部环境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长效机制。
二、突出抓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各项工作
随着春耕生产、企业复工复产和清明节的到来,林区农事用火、民俗用火、生产生活用火明显增加,我省春季森林草原防灭火进入关键时期。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省森防指办公室印发的《安徽省野外火源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成立野外火源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和防灭火工作实际,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野外火源专项治理行动。一要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充分利用手机短信、横幅标语、应急广播、微博、微信等多种媒体发送森林火灾风险警示和防范常识,加大林区、景区、保护区等森林防火重点区域的宣传力度,加强对入山耕作、野外施工、祭祀旅游等人群提醒和警示。二要严格野外火源管控。要根据火险形势依法尽快发布封山禁火令,严禁火种进山入林。要严控春耕农事用火,倡导网上祭奠等文明祭祀方式,切实减少野外祭祀用火,严管火源,严防火患。各地要聚焦“最后一公里”,安排部署乡镇、村居负责干部到点巡查检查,把山看起来,把林子护起来,把卡口设起来,把人管起来。三要加强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全面准确掌握森林火险和火情动态。要加强火情监测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预警。要严格落实“有火必报”、“报扑同步”,第一时间核实反馈林火信息,坚决杜绝迟报、谎报、瞒报、漏报现象发生,确保省、市、县三级森防指办公室第一时间掌握森林火情信息。四要强化应急保障准备。要备足备齐灭火物资装备,及时增添大型灭火机具、水灭火装备、通信指挥装备以及森林防火专用车辆。要提升森林防火基础建设水平,加强防火隔离带、防火蓄水池、重要目标卡口等基础设施建设。各级森林消防队伍要结合实际靠前驻防,确保一有火情,能够快速出动、高效处置。要落实好“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原则,坚决防止盲目指挥、冒险扑救,坚决避免出现人员伤亡。
三、有力有序应对各类突发自然灾害
我省已进入春季降雨多发季节,自然灾害形势复杂严峻,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偏多,阶段性、区域性旱涝灾害较多,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防汛抗旱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防范应对各类突发自然灾害。一要强化监测预警。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实时监测雨情、水情、汛情,压实防汛责任,落实防范措施,严防连续降雨引发山洪、地质灾害,加强中小河流、中小水库巡查防守,第一时间转移受威胁区域群众,确保防洪安全、群众生命安全。二要狠抓备汛备战。及时修订完善各类防汛预案,抓好防汛抢险应急队伍培训演练,加强防汛抢险救援物资储备,全面做好防大汛、抢大险、抗大灾各项准备,随时应对突发性强降雨和各类洪涝灾害。三要强化汛前检查。按照分级分部门负责原则,及早组织开展汛前检查,督促相关部门开展行业防汛风险隐患排查,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和工作台账,限时完成问题整改。要突出病险水库安全隐患整治,加快水毁工程修复进度,加强涉水在建工程度汛安全监管,将检查发现的问题特别是险工隐患处理作为备汛的关键环节来抓,确保各项度汛措施落到实处。四要加强队伍建设。持续加强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分级培训,提升应对自然灾害能力。统一向社会发布灾情信息和救灾工作情况,回应社会关切和媒体舆论。
四、全面排查整治重点行业领域风险隐患
坚持把风险管控挺在隐患前面,把隐患排查治理挺在事故前面,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健全问题、责任、整改“三个清单”,强力推进安全生产三年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确保各类风险隐患排查到位、整治到位。一是危险化学品领域。严格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强化生产、储存、运输、经营、使用和废弃处置等环节全主体、全品种、全链条安全管理,加强安全风险评估、论证,落实管控措施,坚决防范危险化学品“灰犀牛”风险。二是交通运输领域。深入开展非法违法道路运输行为专项整治,持续加强“两客一危一货”、公交车、校车等重点车辆安全监管,严厉打击运输车辆超载、超速、超员、疲劳驾驶、非法拼装改装、高速公路违法占用应急车道等违法违规行为。特别是做好务工人员返岗、包车等长距离班车的行前检查和途中检查,严防交通安全事故发生。三是煤矿和非煤矿山领域。紧盯高瓦斯、冲击地压、大班次煤矿和“头顶库”尾矿库等高危风险,加强现场检查巡查和重点部位派驻盯守,强制淘汰落后工艺设备,严厉打击突击生产、私挖盗采、超层越界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深入开展“头顶库”尾矿库综合治理,组织开展一批尾矿库闭库销库,及时化解致灾因素。四是消防领域。深入开展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加大对人员密集场所和高风险场所的执法检查和联合惩戒力度,大力开展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整治行动。强化防火宣传和督导,全面消除消防安全隐患。五是建筑施工领域。聚焦桥梁隧道、脚手架、高支模、深基坑、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严厉打击转包、违法分包和违规挂靠、无证上岗等行为。要针对春季季节特点,严密防范大风、强降雨、连续降雨天气对建筑施工造成的不利影响,持续加强建筑市场监管和施工现场隐患排查治理,加大对道路、地铁、市政管网等城市重大公共设施的检查力度,严防高空坠物、构建物垮塌、城市道路塌陷等问题。六是其他重点行业领域。深入排查餐饮店等燃气使用场所安全隐患,强化工贸金属冶炼、粉尘涉爆、有限空间作业等重点部位环节的安全治理,对水上运输、铁路、民航、轨道交通、特种设备、渔业船舶等行业领域开展针对性安全整治,严防事故发生。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严明责任抓落实,坚持以案为鉴,深刻汲取教训,层层压实责任,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切实把“保安全、护稳定”的政治责任扛起来。突出重点抓防范,全面加强重点行业领域的隐患排查,采取针对性措施,深入排查各类隐患,严抓防控、监管等措施落实,严防人员大规模聚集,严禁野外用火,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科学处置抓保障,加强监测预警和值班值守,超前做好应急处置预案、队伍、物资等各项准备,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