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应急救援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
国办发〔2020〕2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国务院办公厅
2020年7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现就应急救援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制定如下方案。
将中央部门直接组织开展的全国性应急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确认为中央财政事权,由中央承担支出责任。将地方组织开展的应急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确认为地方财政事权,由地方承担支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