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1年度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督促社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现将安徽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向全社会进行公布,请全市各社会单位对照标准,认真自查,凡符合界定标准的单位,应于2021年1月22日前填写《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备案申报表》并加盖公章,主动向所在地消防救援机构进行申报登记。
2020年已申报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且至今单位未发生变化的,可以直接确定为马鞍山市2021年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此次不再要求重新申报;因调整、整合或消失且已不符合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条件的,应及时申报,由消防救援机构核查后从重点单位名录中予以调整删除。
哪些单位属于重点单位?
又该怎样申报呢?
受理窗口地址及电话
消防救援机构 |
受理窗口地址 |
受理窗口 电话 |
马鞍山市辖区 |
马鞍山市花山区笔架山路西100米马鞍山市消防救援支队四楼综合指导科 |
0555- 2428040 |
当涂 |
当涂县提署路224号(当涂县消防救援大队) |
0555- 6729037 |
含山 |
含山县经济开发区凌家滩路(含山消防救援大队) |
0555- 4219119 |
和县 |
和县禹锡南路和安幼儿园斜对面(和县消防救援大队) |
0555- 5311739 |
下载并填写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备案申报表》
原文链接:马鞍山各单位注意啦!关于申报2021年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公告来了
https://mp.weixin.qq.com/s/QdKan-iBZyuui3f4_rNigQ